本标准规定了锯片往复锯板机(以下简称机床)各部分的术语,同时参照GB/T 17421-1998,规定了机床的几何精度检验,并给定了相应的允差,适用于一般用途、普通精度的机床。
本文件规定了手持式动力驱动往复式锯、抛光机和铿刀以及摆式或回转式锯手柄部位手传振动测量的试验方法,确定了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操作机器时手柄握持部位振动大小的型式检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以压缩空气或其他动力驱动的安装有銼刀和抛光工具进行表面修整的往复式锉、用来锯开板材、医用石膏或木材的锯,或者是安装有适用于锯开各种材料锯条的锯,以及主要用来切割金属和复合材料的小圆盘式锯(见第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常用一只手放在继刀刀具上的挫刀,也不适用于锯切木头的大圆盘式锯。
本标准规定了曲线锯的基本参数和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对木材、金属、塑料、橡胶等板材进行直线或曲线锯割的手持式交直流两用或单相串励曲线锯。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相异步鼠笼型电动机驱动的曲线锯和电动刀锯。
本标准规定了锯材干燥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其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常规干燥、除湿干燥、真空干燥及太阳能干燥的干燥生产、干燥工程设计及科学研究等。
——GB/T 3883.21—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T 3883.22—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开槽机的专用要求。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11部分:手持式往复锯的专用要求
1范围
除下述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往复锯,例如曲线锯和刀锯。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温度不高于130℃的清水及运动戮度不超过850 mm2/s的石油制品及化学性质类似的其他液体的一般蒸汽往复泵;适用于输送温度不高于450℃的石油制品的蒸汽往复热油泵。
本标准规定了机用木工锯的术语及其定义,英文对应词和部分术语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木工圆锯片、木工带锯条、木工框锯条,也适用于木工硬质合金圆锯片及其他特种木工锯片。
本标准规定了干燥锯材的含水率、干燥锯材的质量等级、干燥锯材质量指标及其检测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的干燥锯材。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往复泵(以下简称“泵”)的信息确认、要求、试验和检验、交付准备、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锯切薄板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饰面用木质锯切薄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