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生产和检验。
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v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轮扣式,圆盘式,插卡式等钢管脚手架构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周转使用的全钢大模板及其配套模板、组合钢模板、钢框胶合板模板、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以及钢管脚手架配件的维护、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选用、搭设与拆除、使用、检查验收。
.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材料与构配
件、设计、安装与拆除、使用与安全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材料与构配件、设计、安装与拆除、使用
与安全管理。
1.0.3 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小于15m,支撑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小于8m。
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材料与构配件、设计、安装与拆除、使用与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轮扣式钢管脚手构架配件材料、制作及检验、荷载、结构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施工要求、检查与验收和安全使用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邀路、桥梁水坝等土木工程施工中的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 安装与拆除、使用和管理。
为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搭设、拆除、使用和管理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适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与市政工程中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搭设、拆除、使用和管理。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搭设、拆除、使用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承插型套扣式钢管 脚手架和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0.1 为规范建筑施工悬挑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 统一技术与管理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制定本标准。
.0.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扣件式及承插型盘扣 式钢管悬挑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不适用于模板 支架等承重架。
.0.3 悬挑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 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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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模板和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的术语和定义及符号、支架材质、支架支承 与细部构造、扣件式钢管支架的构造、其他形式钢管支架的构造、安全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新浇混凝土梁板、高架路桥等平面或斜面构件模板和施工作业平台的钢管支架构造。 本标准的内容以对扣件式钢管支架的规定为主。第6章是对其他形式钢管支架的规定。
本标准仅规定钢管支架的构造,不涉及计算。钢管支架的构造执行本标准,计算、构配件材质性 能及其他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