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商用道路车辆的尺寸代码,以便用于车辆数据交换和电子化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ISO 3833:1977中定义的商用道路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用屏蔽和非屏蔽、护套和非护套对绞数据电缆和同轴电缆的试验方法和要 求。护套电缆见GB/T 25087—2010《道路车辆 圆形、屏蔽和非屏蔽的60 V和600 V多芯护套电 缆》。
额定温度等级见GB/T 25085—2010《道路车辆60 V和600 V单芯电线》。
本标准适用于M、N、O、L类车辆用数据电缆。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标牌的内容、型式、固定位置及固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底盘、半挂车和全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应急起动电缆(以下简称为起动电缆)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和结构型式、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连接标称电压为12 V或24 V的道路车辆蓄电池,并向道路车辆传输220 A~480 A电流的起动电缆。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统一诊断服务《于()\《臼一1<、11,1<180」」*0(1"总线协议的应用 层和会话层的应用.
本文件适川于实现r本文件中规定的统一诊断服务的道路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应急起动电缆(以下简称起动电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非道路车辆的类型、术语、定义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外的主要在非道路上供娱乐、竞技,或辅助行走不便者代步用的轮式座椅、轮式或非轮式移动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及相关鉴定。
相关行业非道路车辆分类、定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对ISO 3833定义的道路车辆(不包括首次制造的道路车辆)的质量规定了术语和代码。道路车辆可以是完整的车辆,也可以不是。代码用于车辆数据资料交流和电子化处理。
本标准不包括下列车辆:——不作客运和(或)货运之用而专门设计的车辆;——ISO 6726所包容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ISO 7237所包容的旅居挂车。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 AC 1 000 V/DC 1 500 V 及以下道路车辆用高压电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 AC 1 000 V/DC 1 500 V 及以下的道路车辆的高压系统电路用电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软件开发过程及相关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道路车辆软件的开发、验证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