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区煤层气地面抽采效果检测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抽采效果检测、抽采效果评价和报告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区煤层气地面抽采效果检测与评价,煤矿区以外区域的煤层气地面抽采效果检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用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平面光伏组件(包括晶硅类、薄膜类组件等)。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雷达(以下简称雷达,包括测风雷达、天气雷达、测云雷达等)主要技术参数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气象雷达生产和验收过程中对主要技术参数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天气雷达观测场所的选址要求、站址勘察和选址报告。 本标准适用丁-天气雷达观测选址匚作。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气象观测中地面状态观测的观测要求与观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气象观测中地面状态的人工观测。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导航雷达(以下简称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雷达设计、制造的准则和接口协调,也适用于雷达在船舶上的电气、机械安装,也适用于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在船舶上的电气及机械安装。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观测规范中岸基雷达观测的观测项目及时次、一般规定、观测方法和要求及资料 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洋观测用途的岸基雷达中高频地波雷达观测站和X波段雷达观测站进行的海洋 表面流、海浪、风和海冰观测。
对于海洋观测中高频地波雷达和X波段雷达以外的雷达观测,建议根据 具体仪器的安装和布放及应用要求,可参照本文件的规定内容。移动观测车上用于海洋观测的雷达观 测,可参照本文件的规定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天气雷达(多卜勒体制除外)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天气目标进行精确测量和分析大气现象的天气雷达。它是制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监视雷达(以下简称二次监视雷达)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或单脉冲体制的二次监视雷达的设计、生产和验收,是编制各型二次监视雷达产品标准的基本依据。